漁船上釣魚的漁民,他們可能還有另一身份,就是“水鬼”。
  沱江邊的打漁者。
  開欄語
  11月8日的記者節已經過去,但對於華西城市讀本的記者來說,新聞一直在路上。為給讀者提供更有嚼頭的深度新聞,今日起,本報將在周一至周四推出全新欄目《新聞周刊》(周五川江潮副刊保持不變),力求在這個信息爆炸的年代,為您的眼睛尋找有營養的停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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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江孕育了中國文明,也淹沒了太多故事。每年由於種種原因,一些生命在這裡戛然而止。迷信的說法是,人死後屍體如果留在江中,會變成亡魂。而對於溺亡者的家屬來說,入土為安,或許是一種更加實際的想法。
  有需求,就有市場,有市場就有規則,長江瀘州段,一群被稱為“水鬼”的“撈屍人”多年來都維繫著他們自己的一套江湖“法則”……
  “水鬼”的蹤跡
  進入冬季的長江邊,冷風已絲毫不留情面,記者沿江走訪了好幾天,卻連“水鬼”的影子也沒見著。傍晚的淺灘處,許多漁民已將船靠岸,準備結束一天的工作,伴著柴火燃燒發出的噼啪聲,屢屢青煙繞過漁棚頂飄向天空。經知情人士的“提點”,記者終於在這樣一個傍晚,見到了“水鬼”楊華(化名)。
  “噗通!”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拋物線後,楊華將一個用麻繩拴住的金屬鉤子甩進江水裡,這個被稱為“軟鉤”的東西,常用於江面捕魚。在鉤子被提起來的前一秒,沒有人知道,深不可測的江水下,究竟這次又有什麼東西“上了鉤”。
  更多人不知道,就是用這樣的鉤子,楊華打撈過屍體,而且數量並不少。
  “水鬼”的真身
  楊華在瀘州這片水域已“工作”13餘年了,他第一次撈屍是在2004年,當時是一位家屬找到他,希望能幫忙找自家落水的女兒。正是用“軟鉤”,大約1小時後,楊華便將屍體在女孩落水不遠處撈起。
  楊華說,自己大約撈過30餘具屍體,大部分是由於意外溺水身亡的,對他來說,最難過的莫過於看到打撈起的屍體,已經腐爛、腫脹、面目全非。“我們不會把屍體拉到船上,只會用繩子套著在江水中拉著走。”
  瀘州有兩江,水情各不同,在沱江,由於水流緩,溺亡者的屍體一般不會被沖太遠,“水鬼”會選擇在其落水不遠處尋找。而長江江水湍急,屍體一般很快會被衝到下游。找屍,就變成了一個需要技術的活路。
  根據楊華多年的經驗,管驛嘴是瀘州出現最多落水情況的地方,而彌陀那段水域則是屍體最容易被髮現的地方。
  “水鬼”找屍體,通常會沿江向下游走,專門找尋江上的“回水沱”(即水流轉彎迴旋的地方),因為人溺亡後,屍體順江而下,遇到這樣的回水地帶便會被捲進,在裡面“打圈圈”,這時如果前去打撈就很容易找到。“最容易發現屍體的地方一般有黃艤、彌陀、白沙等地水域。”
  在和楊華的交談中,記者發現,他的船上有許多活魚,原來,撈屍並不是他的主業,他其實是一名漁民,“水鬼”只是他另一個身份。
  “水鬼”的報酬
  “撈屍”的市場價究竟是多少?究竟是利益驅使還是同情心使然,讓為數不少的瀘州漁民,願意做這個“晦氣”的工作?
  知情人士透露,打撈的價格並沒有定數。一般情況下,打撈前,漁民會和家屬商量,甚至有時他們會根據對方的經濟情況而臨時“要價”,有時上萬元,也有兩三千元,或者更低的。
  2012年的一天,是瀘州市納溪區王女士一家的噩夢,自家小孩因在江邊戲水不幸落入江中,聽到消息後她立即前往事發地點,但當她趕到時,孩子早就不見了蹤影。此時,距孩子落水已有一個多小時,為爭取時間,王女士和附近的漁民商量,幫其打撈,經過長時間的尋找,孩子最終被找到,但已沒了呼吸。
  據瞭解,王女士按之前的協議付給了漁民1千元酬金。“即便尋回的是屍體,對我們家屬也是一種安慰。”王女士說。
  而用“業內人士”楊華的話來說,家屬的感激,對他們來說,很多時候比金錢還要珍貴。
  生存現狀
  很多漁民並不樂意做“水鬼”
  “現在我們這裡已經沒有一個職業撈屍人了。”袁丁,長江航運公安局瀘州分局的一名資深法醫,他每天主要的工作,就是負責處理江面上的浮屍。他說,現在還在撈屍的人,都是像楊華一樣的漁民,撈屍對他們來說,最多算是“臨時工”。
  袁丁告訴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家屬通常尋人心切,自己會主動去江邊找漁民幫忙打撈,正因為他們的請求,才會有漁民兼職“水鬼”參與打撈工作。
  但即使有事先說好的酬勞,也並非所有漁民都願意做這個事情,“這不是一個人人爭搶的活路。”水上民警小盧從事相關工作已3年有餘,他說,其實很多漁民並不樂意做這樣的事。一是因為危險,二是因為晦氣。
  楊華是個“水鬼”中的另類,“我幫人撈屍從不收錢,但別人要收。不過說實話,撈屍沒有捕魚、養魚賺得多。”楊華說。
  管理現狀
  撈屍交易在減少 長江上的秩序正在規範化
  2010年的一天下午,有漁民在江邊發現了一具浮屍,隨後他將屍體拉上岸,打算聯繫家屬認屍,但一旁看到情況的市民報了警。不久,包括袁丁在內的3個民警趕到現場。
  誰也沒想到,漁民卻將屍體悄悄藏在了漫無邊際的江水中。“因為將屍體交給警方,他們拿不到錢。”一知情人士說。隨後,袁丁對漁民進行了長時間勸說,但他仍不願意交出。無奈之下,民警將其帶回調查,最終,該漁民成為了瀘州市第一個因“挾屍拒給”而被處罰的人,袁丁說,他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
  不過,這樣的例子只是極少數,常年和漁民打交道的袁丁回憶,在其20餘年的工作生涯中,只遇到過兩次。
  現在,漁民和家屬“私下尋人”正在不斷減少,長江上的秩序正越來越規整。
  袁丁說,究其原因,第一是因為長航瀘州警方在瀘州知曉度的提高,一旦有親人落水,家屬第一反應是報警,警方的及早介入能減少漁民撈屍這樣的情況發生。第二是近來水上民警和各地派出所的配合越來越緊密,一旦發現浮屍,地方派出所會直接通知水上警察,信息暢通,自然減少了其他人讓“挾屍要價”鑽空子的機會。當然,面對性質惡劣、無理取鬧漁民的懲罰愈加嚴厲,也是一個客觀因素。
  11月的長江瀘州段,正是非休漁期,許多不怕冷的漁民,還在江上作業,那些偶爾扮演著“撈屍人”角色的漁民,他們的這一身份,會不會消失,或應不應消失,這個問題,也許,在很長時間內,都不會有答案。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龍沁怡 實習生 周駿楓 攝影報道
  ■名詞解釋:
  “水鬼”,指的是江面上的撈屍人,“鬼”有神秘而機警的意思,這些人,大多對江水流域非常熟悉,具有長時間的打撈經驗,但更多時候,“鬼”又指他們隱秘的身份。
  據相關部門統計數據,長江瀘州段每年因意外溺水身亡的人,約有數十人。當然,並不是所有屍體都會上浮而被髮現,有些屍體,沉入了江水中,如不被打撈,或許就再也不會被髮現。而被撈起的屍體,其中一部分就來自“水鬼”。  (原標題:長江“水鬼”的是非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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