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麗芳反映,去年政府徵用了她家的土地,地上附屬物的青苗補償款已領取,但將近一年過去,土地補償款200多萬元卻無法領到手。(南海網記者孫令正攝)
  放眼望去,整片坡地只有高高低低的灌木和雜草,地里有一條泥路,據王麗芳稱,這是她家“為了耕種開的路”。(南海網記者孫令正攝)
  7月17日,海口市秀英區石山鎮嶺西村委會榮誠村網友王麗芳向南海網反映,去年政府徵用了她家的土地,地上附屬物的青苗補償款已領取,但將近一年過去,土地補償款200多萬卻無法領到手。對此,海口市石山鎮相關負責人回應,由於該地之前存在爭議,以及王麗芳本人提出擁有土地數據不符,所以造成無法發放。
  村民,200多萬徵地款難領取
  王麗芳說,該地名為“文山地”,面積為31.875畝,不僅擁有國家1953年頒發的“土地證”,也有“四至範圍”,而且一直以來都是丈夫王喜鵲家裡耕種,“之前沒有任何爭議”。
  王麗芳介紹,2013年,該地被某科技城徵用,經政府工作人員丈量,該地面積31.875畝,土地賠償金達到200多萬元。“徵地款早已經打進村委會的賬戶,但卻一直沒有發放給本人”,王麗芳說。為此,她及王喜鵲曾經多次找過村委會及鎮政府,但“相關部門卻以該地是爭議地為由拒絕發放”。
  對於是否存在爭議地的問題,王麗芳認為,鎮政府之前也深入調查過,“結果顯示是對方無理取鬧,既然是對方無理取鬧,說明該地之前的權屬無可爭議,補償款應該儘快發放給我。”
  土地上附屬物無爭議 青苗補償費已領
  2014年7月17日上午,南海網記者來到海口市秀英區石山鎮嶺西村委會榮誠村這塊名為文山地的坡地。放眼望去,整片坡地只有高高低低的灌木和雜草,地里有一條泥路,據王麗芳稱,這是丈夫王喜鵲家“為了耕種開的路”。
  王麗芳介紹,該地之前屬於她家無可爭議,“之前屬於爺爺耕種,爺爺過世後由我繼承”;除此之外,該塊還有四至範圍,權屬均有政府《土地證》,並有榮城村村民小組出具的證明。
  “這塊地我們以前種植了南瓜、荔枝,政府需要徵地我們全力配合,可為什麼目前為止我們只領取了6萬多的青苗補償費,200多萬的土地補償費為什麼遲遲不給發放。”王麗芳稱,“這塊地一直是我家祖宗地,村民們都很認同”。
  王麗芳還向南海網記者出示了該地的《土地證》,上面清楚表明著四至範圍,但面積只有0.4畝。對此,王麗芳解釋,“之前農村的坡地面積都隨便填寫,只有四至範圍才是關鍵”。
  鎮政府:可通過法律訴訟
  那麼,相關政府部門為何沒有向其發放土地補償款呢?17日中午,南海網記者採訪了具體負責此事的石山鎮委林副書記。
  林副書記介紹,該地的土地補償款200多萬元已經打進村委會的賬戶, “但由於該地之前的權屬產生爭議,所以至今無法發放”。
  至於為何青苗款已經領取,而土地補償款卻無法發放的問題。林副書記介紹,“地上青苗款發放時無人跟其爭議,所以可以發放。但土地權卻有村民與其爭議,因此無法發放”。
  據瞭解,對於與另外村民王某裕對該地權屬爭議的情況,鎮里之前也派員調查過,“結果是對方無法提供出有效的證明”。
  至於“對方無法提供出有效證明”,而王麗芳卻能提供出《土地證》及曾經多年耕種的證明,是否可以說明該地之前是王麗芳擁有的呢?對此林副書記解釋,“王麗芳出示的《土地證》只標明有0.4畝地,而現在卻要求發放31畝多的土地賠償費,這個數目差距太大,所以無法發放”。
  而關於《土地證》上的四至範圍,林副書記解釋,根據調查“標明的四至範圍也存在亂象,不好證明其擁有的具體畝數”。
  不過,林副書記建議,“希望村民通過法律訴訟途徑解決此事”。
  王麗芳說,該地名為“文山地”,面積為31.875畝,不僅擁有國家1953年頒發的“土地證”,也有“四至範圍”,而且一直以來都是他們家耕種,並出具榮城村村民小組出具的證明。(南海網記者孫令正攝)
  據瞭解,對於與另外王姓村民對於該地權屬爭議的情況,鎮里之前也派員調查過,“結果是對方無法提供出有效的證明”。(南海網記者孫令正攝)
  (南海網海口7月17日消息 南海網記者孫令正 實習生李莉)
  
  (原標題:海口村民稱200多萬元補償款遭扣 回應:土地數據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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