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談股論市
  回顧A股市場25年的歷史,其之所以屢屢上演違背常理的大起大落,相當程度上,與監管部門對涉嫌違規操作上市公司懲罰的蜻蜓點水、以及退市制度的形似於無有關。
  自12月20日證監會公佈對18只涉嫌操縱股價的股票立案調查之後,上證指數先是本周一震蕩回調,然後更是持續兩個交易日的大幅下挫,股指期貨主力合約三個交易日跌幅甚至高達8%。昨日更是擊穿“里程碑”3000點大關。
  在巧合之中,往往存在某種必然。
  誠然,在上證指數一個月內狂拉700點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將近三個交易日A股行情的下跌,視之為不可避免的技術性回調。但是,如果結合近幾個交易日藍籌股與小盤股相對背離的走勢,我們能夠感知到,12月20日證監會對18家上市公司立案調查已對A股形成了較為強大的威懾效應,而這將會對本輪帶有明顯炒作特征的行情形成一定的抑製作用。
  此次證監會對強化監管的動真格,並非心血來潮,而是與11月16日正式施行的《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相聯繫的,這是證監會在“意見”正式實施後所祭出的第一板斧。
  一直以來,儘管A股市場存在退市制度,但從實踐層面看卻形似於無,20多年來我國股市合計僅有60多家股票退市,遠低於成熟資本市場的退市率,以納斯達克為例,其每年退市的股票約占總數的8%,紐交所的退市率也接近6%。
  回顧A股市場25年的歷史,其之所以屢屢上演違背常理的大起大落,相當程度上,與監管部門對涉嫌違規操作上市公司懲罰的蜻蜓點水、以及退市制度的形似於無有關,因為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這不僅意味著違規、甚至違法的成本較低,而且更變相導致市場認可殼資源的潛規則。
  打破潛規則、讓A股市場回歸價值投資理念,就必須完善和強化退市制度。我們在肯定“意見”正式實施和證監會強化監管之餘,還有必要呼籲相關配套措施,以確保“意見”的正式實施,之於中長期而言,能夠對A股市場釋放更為系統的制度紅利。
  借鑒歐美成熟資本市場的經驗,我們知道集體訴訟制度不僅有助於大幅降低廣大股民的維權成本和維權積極性,而且也有利於讓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在第一時間得到暴露,這其實可以間接降低監管部門的監管成本。而目前,這一制度設計在我國還是空白狀態。
  此外,要進一步加強責任倒查制度。對於涉嫌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如果沒有責任倒查制度,而僅僅依賴退市制度,無法起到系統杜絕造假之效。因為,部分上市公司高管很可能在成功造假上市且股權鎖定期結束之後,通過內幕交易、以及二級市場套現謀取巨大的收益,而其所留下的空殼即使退市,最終遭受損失的也是廣大股民。
  而對於東窗事發的上市公司,不僅應對其進行責任倒查,而且牽及券商、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也應在釐清案情之後,依照《證券法》相關條文對其嚴格懲處,對其時審查不力的相關監管部門,也應啟動必要的問責追究制度。
  不必對本周A股的持續回調過於傷情,這是強化監管的必要代價,而之於中長期而言,對於炒作之風揮之不去的A股市場,監管部門除了嚴格落實監管制度,對不法之風動真格的之外,更有必要儘快推出退市制度的配套措施,如此,我們才有可能真正迎來一個切實遵循價值投資而非價格投機的A股市場。
  □楊國英(財經評論人)  (原標題:股市回調是強化監管的必要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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